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
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
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118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42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58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
[2014]第 1-0008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原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以前年度已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
总额 使用金额 使用金额 余额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 54,760.00 54,760.00 5,200.00 0.00 49,560.00
项目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 30,752.00 11,999.94 11,999.94 0.00 0.00
品扩能及配套项目
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 23,936.62 0.00 0.00 0.00 0.00
产能项目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522.00 16,522.00 0.00 0.00 16,522.00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 18,609.38 18,609.38 18,609.38 0.00 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42,688.68 42,688.62 0.06 0.00
合计 144,580.00 144,580.00 78,497.94 0.06 66,082.00
2019 年,公司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用于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
还日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以前。上述现金管理资金到期归还日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以前。
2019 年,公司根据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华电重工物
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0.0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到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6,082.00 万元(不含利息)。
(3)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 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用途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
司北京西三环支行 110906781410918 733,693,800.00 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7039383896688812 165,220,000.00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司慧园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
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692735237 546,886,200.00 扩能及配套项目、华电重工高端钢
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北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募集资金专
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用途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
司北京西三环支行 110906781410918 6,514,625.59 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7039383896688812 17,862,592.58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司慧园支行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92735237 17,672,978.22 扩能及配套项目(已变更)、华电
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
目(已变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2050181570000000218 15,333.08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
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扩能及配套项目(已变更)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需要具备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特点。现金管理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要的同时带来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本议案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相关协议后,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现金管理受托方、产品类型、产品名称、
金额、预计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金额、产品期限、收益类型、结构化安排、参考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等现金管理产品信息。
(四)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分析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公司财务资产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所购现金管理产品均需满足保本要求。
另外,公司财务资产部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和现金流量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现金管理产品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相关协议后,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类型、币种、规模、产品期限、合同签署日期、启动日、到期日、预计到期利率、产品结构、本金及收益兑付时间、资金投向等协议主要条款。
三、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相关协议后,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受托方基本情况。若受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