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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3月31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7-03-3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 502, 1103,
1601-1615, 1701-1716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 15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
书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数量: 不超过 10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23,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
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
限。
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也不由发行人收购
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
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3、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
司在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发生增资扩
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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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
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其他
新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股东所持股权因证券公司合并、分
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发生股权变更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
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证监会
报备之日确认(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确定)。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 94 号)和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国有股转持方案的
批复》(浙财金〔 2017〕 7 号),对于本公司国有
股东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
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国有
股东的锁定承诺。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就锁定股份期限作出承诺如下: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
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每年减持上述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5%, 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公司拟减
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
并予以公告, 并承诺将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发行
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
调整。
如违反上述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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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益的,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交易日
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
行关于锁定股份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因国有股权划转发生的转让,本公
司不受本承诺限制。”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月【】日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4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作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价值和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和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5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投资者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股东持股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监
管规定,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期限。在锁定期限内,不得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数量 承诺锁定期限
853,387,170 自 2012 年 11 月 22 日起 60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孰长
243,824,906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60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 浙江省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孰长
85,095,278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60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孰长
2
浙江天堂硅谷
银嘉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65,000,000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3
杭州万丰锦源
京新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23,000,000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4 杭州邮政科技
实业有限公司 122,000,000 自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5 浙江中大集团
投资有限公司 118,000,000 自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7,986,798 自 2014 年 12 月 19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100,000,000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6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台州市金融投
资有限责任公

619,423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7 杭州恒鑫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90,000,000 自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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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数量 承诺锁定期限
(有限合伙)
8 维科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0 自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57,023,799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16,292,514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5,686,113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9 浙江华联集团
有限公司
5,142,857 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57,023,799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16,292,514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0 苏泊尔集团有 限公司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5,686,113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11
石河子睿德信
财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76,000,000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57,832,053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12
浙江省铁路投
资集团有限公
司 16,523,444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63,894,388 自 2014 年 12 月 19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13
绍兴柯桥明源
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4,955,387 自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4
杭州富阳工贸
资产经营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注]
67,114,094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15
诸暨华睿嘉银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63,000,000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16
西藏工布江达
县九盛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62,000,000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17 浙江兴发化纤
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 自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27,817,930 发起人股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