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临2017-047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
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2人,实到12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周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2017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六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3、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孰高。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3、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如按上述定价原则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54元,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按上述定价原则确定的发行价格;如按上述定价原则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54元,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54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除上述内容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王栓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作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王栓铭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作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王栓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作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修
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作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王栓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
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与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修订系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方案修订不影响本项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关联交易事项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王栓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
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授权本公司任何一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筹备股东大会、A股类
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一切工作,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