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7-06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
2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062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062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7-06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提请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事项的情况说明及复函;
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