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 2020-005 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金陵饭店”)
控股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饭店集团”)计划于 2020
年 2 月 5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
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0-001 号)。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2020 年 2 月 5 日至 2020 年 3 月 10 日期间,金陵饭
店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999,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9998%;累计增持金额为 4,894.24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0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收到金陵饭店集团的通知,金陵饭店集团增持本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金陵饭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前,金陵饭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24,513,85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1.5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升级、转型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
2、增持股份的种类:金陵饭店 A 股股票。
3、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6、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0 年 2 月 5 日起(含当日)6 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金陵饭店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金陵饭店集团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根据增持计划,金陵饭店集团自 2020 年 2 月 5 日至 2020 年 3 月 10 日期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5,999,9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99998%;累计增持金额为4,894.24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金陵饭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30,513,78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3.50%。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0-001 号)以及 2020
年 2 月 8 日、2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 临 2020-002、004 号)。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金陵饭店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金陵饭店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针对本次增持行为,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增持人依法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及其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3、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约豁免申请的条件。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