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8-015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金陵饭店”)于2017年 12
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9
号)。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集团”)计划于2017
年11月30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
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高于5000万元。
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收市后,金陵集团累计增持4,635,72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55%,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18年5月31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金陵集团的通知:金陵集团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金陵饭店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二)原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金陵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19,878,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金陵饭店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金陵饭店A股股票。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高于5000
万元(含2017年11月30日已增持金额)。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11月30日起(含当日)6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金陵饭店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
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金陵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2017年 11月 30日-2018年5月31 日期间,金陵集团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4,635,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累计增持金额4970.8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
经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后,金陵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24,513,8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50%。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金陵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金陵饭店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针对本次增持行为,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增持人依法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及其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约豁免申请的条件。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