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1-08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日常关联交易方式和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晶石油”)通过租赁方式经营广安市前锋区爱众新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前锋新能源”)所属的前锋响水河充电加油综合站,租金为 180 万/年。现变更为海晶石油通过托管方式经营前锋响水河充电加油综合站,前锋新能源每年收取固定收益 260 万元(税后),不足部分由海晶石油补足,超过部分作为托管费用由海晶石油收取,每年
度托管费用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托管期限 5 年,托管总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
本次变更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变更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一、变更情况概述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会议同意海晶石油通过租赁方式经营前锋新能源下属的前锋响水河充电加油综合站,租金为 180 万/年。关联董事
张久龙、袁晓林、刘毅、谭卫国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安市前锋区爱众新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前锋响水河充电加油综合站经营权托管合同>暨变更日常关联交易方式和金额的议案》,会议同意前锋新能源将前锋响水河充电加油综合站相关资产出租给海晶石油经营的方式,变更为前锋新能源将前锋响水河充电加油综合站委托给海晶石油经营管理,托管期限为 5 年,托管期内,前锋新能源每年从前锋响水河加油站收取 260 万元(税后)的固定收益,不足部分由海晶石油补足,超过前锋新能源的固定收益部分作为海晶石油的托管费,每年托管费不超过 300 万元,托管期间内托管总金额不超过1500 万元。
由于海晶石油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前锋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事宜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余正军先生、张久龙先生、袁晓林先生、刘毅先生、谭卫国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1、工商注册信息
成立时间:2010 年 03 月
注册资本:10204.08 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新华路 248 号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润滑油、溶剂油、燃料油、乙醇及柴油储存;零售:汽油、柴油(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3类)。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204.08 51.00%
达州市海晶石油有限公司 4360 42.73%
陈鹏飞 640 6.27%
2、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10 月 31 日,资产 61903.74 万元、净资产 17798.46 万元,净
利润 1881.12 万元。
(二)广安市前锋区爱众新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工商注册信息
名称:广安市前锋区爱众新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09 月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广前北路双狮路、港前大道三道墩坎交叉处永兴村 8 组
经营范围:加油站建设开发;新能源项目建设、开发与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销售与服务;水电站建设及开发;储能项目建设、开发与服务;零售:汽油、柴油(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
500 100%
有限责任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前锋新能源 2020 年总资产 1435.78 万元,净资产 593.72 万元,营业收入
2316.84 万元,净利润 267.45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总资产 1116.06 万元,净资产 551.72 万元,净利
润 11.82 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内容
(一)交易主体
甲方:广安市前锋区爱众新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二)托管标的及托管期限
托管标的:前锋响水河充电加油综合站经营权
托管期限:加油站经营权托管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止,限期 5 年。甲、乙双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期满前 30 日内,协商是否
续签托管合同,或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加油站收购申请。
(三)托管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负盈亏,甲方按下列标准和方式收取固定收益:
1、托管期间内,甲方按 2,600,000.00 元(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税后)/年的标准,从加油站产生的利润中提取固定收益,用于包含但不限于支付给甲方股东委派至甲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甲方股东分红等。若加油站每年产生的利润不足 2,600,000.00 元(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税后),则乙方须向甲方补足差额。托管期间甲方固定收益共计 13,000,000.00 元(大写:壹仟叁佰万元整)(税后)。
2、甲方按上述约定收取足额的固定收益,或由乙方向甲方补足差额后,加油站合法收益的剩余部分,均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收取的托管费用,但不得超过 3,000,000.00 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年,超过部分归属甲方,且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实际收取托管费用金额的合法的管理费用发票。
合同期限内,托管费用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
注: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五年托管费不超过 1500 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 0.38%。
(四) 作价依据
前锋新能源支付给海晶石油的托管费用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整合爱众集团内部业务资源,为前锋新能源创造稳定的经济效益。此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