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沪证司字[2000]094号文初审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45号文核准通过,将于近日开始实施。本次配股说明书刊登于2001年1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现将有关本次配股的具体事项提示如下:
1.配股价格:15.00元/股
2.配股比例:每10股配8股
3.股权登记日:2001年2月13日
4.除权基准日:2001年2月14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2月14日至2001年2月17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获配部分由承销商全部包销。
6.缴款地点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东在认购期间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法人股股东在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缴款手续。
7.缴款办法
(1)股权登记日2月13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张江高科”全体股东可按10∶8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不足一股的按四舍五入原则办理,简称“张江配股”,代码700895,认购价格为每股15元。
在配股缴款期间,有配股权的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申报认购配股,可多次申报认购,不能撤单。每个申购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量。
(2)本公司法人股股东按指定方式缴款。
8.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配股后新增的可流通部分上市时间,将在本次配股结束、本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并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此次配股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