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提示公告
本公司于1998年4月8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经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沪证司字〖1998〗010号文同意,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63号文批准通过,方案 如下: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配股价格:7.5元
4、配股比例和对象,以现有总股本19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2.3077的比例配售,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1125万股,向国有法人股东 配售2700万股,国有法人股东其余可配售部分放弃配股。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