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配股方案经广州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已刊 登于1997年7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 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4.58元;
2.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2股;
3.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可按10:2的比例配售外,还可 按10:6.496的比例受让国有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部分配股权,配股权转让 费为0.10元(每股转让股的股价合计为4.68元);
4,股权登记日:1997年7月22日;
5.除权登记日:1997年7月23日;
6.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7年7月23日至1997年8月5日;
7.本次广钢股份配股交易代码:700894;
8.本次广钢股份转让交易代码:710894;
9.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手续,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详细情况参阅1997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1997年配股说明书。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