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2000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长春证监发(2000)13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2000)100号文复审批准,《配股说明书》已于2000年8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配股价格:6.5元/股
4、配股比例及对象:以1999年末总股本41075.6509万股为基数,按10:3比例配售股份。其中国家股东认购545.6506万股,国家股转配股股东认购982.0261万股,社会公众股东认购5376.0267万股,本次实际可配售6903.7034万股。
二、时间安排:
1、股权登记日:2000年8月15日
2、除权基准日:2000年8月16日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8月16日起至2000年8月29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缴款地点:
1、可流通部分的社会公众股东、97年受让国家股转配的公众股东可在缴款期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家股股东在缴款期间内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四、缴款办法
1、可流通部分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亚泰配股”(代码700881),每股价格为6.5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2、97年受让国家股转配股的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亚泰转配”(代码701881),每股价格为6.5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3、国家股股东的缴款在本公司办理。
4、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及国家股转配股可配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社会公众股获配部分的上市交易日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再另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在国务院作出有关新规定前,国家股获配股份暂不上市流通,国家股转配股获配股份,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获得批准后上市流通。
详细情况参阅2000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