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1998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吉林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吉证监办发字[1998]13号和国家财政部财国字[1998]479号文件同意,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97号文复审批准,方案如下: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配股价格:10元人民币
4、配股比例及对象:以1997年末总股本12613.9014万股为基数,按10:8比例配售股份,其中国家股东认购2690.8898万股,占应认购股份的52.6%,公司199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转)8股,现股本总额为22705.0225万股。以此为基数,社会公众股及国家股转配股的配股比例为10:4.4444。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