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撤回申请文
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1、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 2020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9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638),中国证监会对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638 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
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将《一次反馈意见》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4、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638 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
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5、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发行方案中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限售期安排等进行调整,并于同日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6、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公
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拟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延长非公开发行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自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
鉴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决定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
三、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材料。上述议案内容属于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材料。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决定,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情况调整发行方案并重新申报。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决定,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