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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4 沪市 创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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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4:创业环保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8

600874:创业环保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分立概述

  为降低企业环保管控风险,拓展山东整体危废市场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9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采取存续分立的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进行分立。山东公司继续存续,山东公司原郯城分公司设立为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为“郯城公司”)。

    二、分立前山东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92 亿元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范围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公司总资产56,428.51万元,净资产18,862.41
万元,2020 年度收入 7,742.55 万元,净利润 475.41 万元。

    三、分立原因

  山东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公司在山东省的危废业务。山东公司原郯城分公司,主要负责郯城危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扩建-含铝泥和废盐酸综合处置项目,以及郯城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项目(合并简称为“郯城项目”),为满足郯城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展,满
足以郯城项目为基础的市场拓展,有效分散项目运行风险,拟对山东公司进行分立,将山东公司原郯城分公司设立为郯城公司,负责郯城项目,并承担相应的业务发展功能,实现降低管控风险及提高生产占有率的目标。

    四、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对山东公司进行分立,山东公司原郯城分公司设立为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山东公司继续存续,分立完成后原郯城分公司注销。

  (二)分立原则:按项目划分。分立后的山东公司经营范围不变,主要业务仍为危废处置业务。分立后新设的郯城公司,负责原山东公司郯城分公司运营的郯城项目,营业范围为危废处置相关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范围为准。
  (三)分立后两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1、股权结构,分立后山东公司股权结构不变,郯城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山东公司一致,即本公司持有两家公司 55%股份,山东公司另一家股东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东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连东泰众鑫环保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泰众鑫”)合计持股 45%。

  (四)分立后财务分割情况

  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过分割和调整,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各自
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分别如下(未经审计):

  公司名称        总资产(万元)        总负债(万元)      净资产(万元)

  山东公司          32,345.66            22,486.25            9,859.41

  郯城公司          27,969.39            16,906.16          11,063.23

  (五)资产、负债、权益等分割和处置

  山东公司原投资、运营沂水危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及郯城项目,本次分立的资产、负债、权益等分割和处置,原则上以项目划分,分立后山东公司拥有沂水项目,郯城公司拥有郯城项目。

  沂水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其他固定资产及项目相关的银行贷款、其他债权债务、既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山东创业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51%股权)保留在山东公司,郯城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其他固定资产及项目相关的银行贷款、其他债权债务分立至新设郯城公司。

  1、资产分割。


  (1)划入郯城公司资产总计 27,969.39 万元,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前期费用,以及土地使用权等。

  (2)山东公司资产总计 32,345.66 万,包括与沂水项目相关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沂水危废项目土地使用权。

  2、债务分割

  (1)划入郯城公司债务总计 16,906.16 万元,包括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

  (2)山东公司债务总计 22,486.25 万元,包括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3、所有者权益分割

  分立前,山东公司股东对其增资 11,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郯城项目,分立后作为该笔注册资本金划为郯城公司注册资本金。

    五、员工安置及分立后规范运作

  1、员工安置。郯城分公司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郯城公司继续履行。

  2、规范运作。分立后,山东公司治理结构不变;分立后新设的郯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结构与山东公司一致: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本公司派驻 3 名(含
董事长),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两个股东各派 1 名监事,另 1 名职工监事。
郯城公司与山东公司由同一个经营层团队进行经营管理。

    六、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分立后的山东公司将更注重危废业务市场开发、客户关系、专业人员的培养,有利于公司在山东危废业务的高质量发展;郯城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分散项目管控风险,同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及危废业务市场占有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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