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配股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2000年9月29日召开的200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广州证监函[2000]354号”文初审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36号”文核准。
本公司将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它投资者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之依据。
本次配股方案概要:
一、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三、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元;
四、配售比例及配股总数:
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694,337,727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配售,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208,301,318股,其中:发起人股股东可配售47,812,377股,募集法人股股东可配售11,212,232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149,276,709股。鉴于发起人股股东和募集法人股股东均已书面承诺放弃其全部配股权,故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总额为149,276,709股。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