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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24 沪市 益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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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01-01-16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说明书

    配股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益民百货
    ●股票代码:600824
    ●公司正式名称: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645-659号六楼
    ●配股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售比例:10:3
    ●配股发行股份数量:2376.099万股
    ●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7.00元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及《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1999」12号文)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本次配股方案经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00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议,并经2000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已经上海市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沪证司「2000」27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0」244号文复审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朱从玖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2、发行人: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传钧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645-659号6楼
    电话:021-53067597
    传真:021-53066576
    联系人:邵振耀、刘素馥、钱国富
    3、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021-64685066
    传真:021-64681435
    联系人:张国雄、戴琪俊、朱文正、刘兆洋
    4、分销商: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贵安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胜路泰合广场30楼
    联系电话:021-64455333
    传真:021-64458585
    联系人:马泓政、陆宜平
    5、分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仁杰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电话:021-68815616
    联系人:王烽
    6、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华堂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任国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52号奥林匹克饭店318室
    电话:010-62176688-318
    传真:010-62172863
    经办律师:孙广亮、李妍
    7、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地址:上海市高安路18弄20号
    电话:021-64375544
    传真:021-643314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戴定毅、王惠忠
    8、发行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愚园路168号环球世界大厦2103-2105室
    法定代表人:吴伯庆
    电话:021-62495619
    传真:021-62494026
    经办律师:吴伯庆、李志强
    9、资产评估事务所:上海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地址:中山西路2330弄2号10楼
    法定代表人:张美灵
    电话:021-64871125
    传真:021-64871128
    经办评估师:谢岭、沃兆寅
    10、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地址:上海市浦建路727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754185
    三、主要会计数据
    本公司2000年度中期1至6月主要会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00年中期
    总资产        81329.4194
    股东权益      49016.4376
    总股本        16988.8102
    主营业务收入  28499.6017
    利润总额       2648.0219
    净利润         2156.3854
    净资产收益率      4.40%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本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本公司2000年度中期报告摘要刊登在2000年7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中报全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之网址:http://www.sse.com.cn。
    四、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本次配股各项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现行政策和要求: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卢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改,并经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是于1998年实施配股,该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5、公司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0.28%,且该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6%。
    6、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连续三年均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预测净资产为62821万元,税后利润4000万元,净资产收益率6.37%,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8、本次配售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9、本次配股的比例为10:3。
    10、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11、公司近三年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按照《配股说明书》所列的用途投入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已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3、公司历次股东大会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14、公司如实申报的配股材料不存在虚假陈述。
    15、公司确定的配股价格为每股7.00元,高于公司2000年中期每股净资产2.89元。
    16、截止到2000年中期,公司没有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7、本公司未发生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上市后历年分红派息情况
    公司上市后历年分红派息情况如下:
    1、1994年度分红方案:每10股送2股派2.5元(含税);    
    2、1995年度分红方案:每10股送1.25股派1.25元;
    3、1996年度分红方案:每10股送1股派1.78元(含税)转增6股;
    4、1997年度分红方案:每10股派1.60元(含税);
    5、1998年度分红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6、1999年度分红方案:每10股派1.5元;
    7、2000年中期分红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六、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已接受本公司委托,担任本公司2000年配股的法律顾问,就有关本次配股的法律事宜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是:“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本所律师进行的核查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配股发行符合法律规定,申请配股的程序、实质条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申请配股上报待核准的条件。公司本次配股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的初审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七、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数额
    本公司1997年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2号文件批准,并于1998年2月至3月实施,共计配售25483203股,共募集资金154462418.00元人民币,扣除社会公众股受让国家股配股权缴付的配股转让费1563200.00元,发行费35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149399218.00元。募集资金已于1998年3月11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二)前次配股说明书承诺的资金用途与实际运用情况的比较说明
    1、“古今”牌内衣发展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250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2173.87万元。古今内衣有限公司199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9181430.05元,同比增长33.71%,实现利润总额15753164.47元,同比增长31.26%;199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376675.23元,同比增长7.89%,实现利润总额21585160.56元,同比增长37.02%。
    2、金辰大酒店(即收购的富丽华大酒家)项目
    计划投资855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11032.65万元。1998年9月28日试营业后,199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63775.78元,发生亏损1741067.45元。1999年正式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012779.58元,实现利润总额6591215.81元。
    3、益民超市连锁店扩建项目
    计划投资250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1008.78万元。1999年益民超市出现亏损534.08万元。
    4、“益民”牌羊绒衫项目
    计划投资200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724.70万元。承建该项目的培斯塔制衣厂199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13134.13元,同比下降35.10%,实现利润874131.15元,同比增长24.75%;199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51279.59元,同比下降17.78%,实现利润总额1237877.92元,同比增长41.61%。
    (三)本公司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效益以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说明
    1、“益民”牌羊绒衫项目
    该项目在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