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方案经河南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配股将于元月8日结束,配股说明书刊登于1998年12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现将本次股方案再次提示如下: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1.60元;
2、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5股;
3、股权登记日:1998年12月24日;
4、除权基准日:1998年12月25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8年12月25日至1999年1月8日(期间证券营业日);
6、本次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配股交易代码:700810;
7、国有法人股股东配股手续由主承销商、本公司和国有法人股股东协调办理;
8、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自动放弃。
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时间于配股结束并刊登股权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