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方案经河南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1998年12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1.60元;
2、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5股;
3、股权登记日:1998年12月24日;
4、除权基准日:1998年12月25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8年12月25日至1999年1月8日(期间证券营业日);
6、本次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配股交易代码:700810;
7、国有法人股股东配股手续由主承销商、本公司和国有法人股股东协调办理;
8、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自动放弃。
详细情况请参阅1998年12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1998年度配股说明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