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意向收购上海量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综艺股份”或“本公司”)于2014年2
月19日与上海量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量彩”)的股东黄义清、
竺海燕(合称“股权转让方”,各持有上海量彩50%的股权)签署了《股权转
让意向书》(简称“《意向书》”),拟通过本公司或下属企业收购上海量彩的
控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披露的临2014-008号公
告。
经协商,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为股权转让方合计持有的上
海量彩55%的股权(股权转让方各自转让其持有的上海量彩27.5%股权)(以
下简称“标的股权”)。本公司确认由下属全资子公司综艺科技有限公司(简
称“综艺科技”)作为上述标的股权的受让方。关于本次标的股权交易具体
事宜,双方将进一步协商确定,并最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基于《意向书》中股权转让方关于股权转让的排他性约定及对股权转让
事项的合作诚意,为推动本次股权收购事宜的顺利进行,2014年4月10日,
综艺科技与上海量彩的股东黄义清、竺海燕签署《关于受让上海量彩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的保证金协议书》(简称“保证金协议”),综艺科技向股权
转让方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的保证金(简称“保证金”)。
二、协议各方
1、黄义清,男,身份证号码3501251978********
竺海燕,女,身份证号码3623021975********
黄义清、竺海燕为上海量彩的股东,合计持有上海量彩100%的股份。
2、综艺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南通市开发区通盛大道188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义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及智能科技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有关的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及
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咨询、投
资管理。
股权结构:综艺股份持有100%股权
成立时间:2014年3月
三、协议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保证金
1.1基于《意向书》中股权转让方关于股权转让的排他性约定及对股权
转让事项的合作诚意,经双方协商,综艺科技同意由其向股权转让方支付总
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的保证金。
1.2 如果各方关于股权转让事项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且《股
权转让协议》业已生效,则保证金将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1.3如果各方关于股权转让事项未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类似交
易文件,则自股权转让方收到综艺科技提出终止交易的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十
个工作日内,股权转让方应无条件向综艺科技归还保证金,同时根据保证金
归还前的占用期限按照年10%向综艺科技支付资金占用费。
1.4各方同意,保证金将在本协议有效签署并履行有效内部审批程序后
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股权转让方。
2、保证金的收款账户
各方同意,保证金将专项汇入股权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3、各方保证承诺
3.1综艺科技保证将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保证金并本着诚信原则积极推
动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
3.2除本协议明确事项外,综艺科技签署、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中
国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关、机构或法院的命令或法令,也不会违反公司
章程等内部约定,不会与综艺科技作为一方的其他合同或承诺性文件发生冲
突。
3.3股权转让方承诺将全力配合综艺科技因股权转让所进行的一系列
尽职调查工作,并本着诚信原则积极完成股权转让需由转让方进行的工作,
推动股权转让事项的尽快进行。
3.4除本协议明确事项外,股权转让方签署、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
中国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关、机构或法院的命令或法令,不会违反上海
量彩公司章程的约定,也不会与股权转让方作为一方的其他合同或承诺性文
件发生冲突。
4、费用
4.1 履行本协议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开户费用)由股权转让
方承担,综艺科技不承担除其自身发生相关费用外的其他费用。
5、违约责任
5.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约
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造成
的损失。
5.2在发生本协议约定的综艺科技提出终止交易的情形下,如股权转让
方未及时向综艺科技归还保证金及资金占用费,则股权转让方应就延迟支付
金额的延迟支付期间按照年30%的比例向综艺科技支付违约金。
6、其他事项
协议经各方有效签署并履行有效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保证金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推动综艺科技收购上海量彩控股权相关
事宜的顺利进行,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