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董事会
关于本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于1998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05号文批准,以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9013698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以每股7元实施了配股方案,共募集资金16611.63万元,扣除配股发行费用158.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452.70万元,其中:第一大股东中石化兰州炼油化工总厂以两套微球催化剂生产装置认购9490.37万元,其余现金认购6962.33万元。
募集现金6962.33万元的运用情况如下:
1、购买除去中石化兰州炼油化工总厂以产物认购两套微球催化剂装置后所剩余的资产支付现金4807.67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2154.66万元;
以上实际投资项目与配股承诺项目完全一致。
3、甘肃五联会计师事务所就本公司1998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附后。
甘肃三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