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42
债券代码:122362 债券简称:14上实01
债券代码:136214 债券简称:14上实0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天津永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的泉州市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天津永嘉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嘉基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收购永嘉基金所持有泉州市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上实”)2%股权,泉州上实股东方菲莉(福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莉公司”)放弃购买权。
本次股权收购价格拟为人民币1,880万元。该价格尚需经国资备案批准。
一、 交易概述
1. 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永嘉基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880万元的价格收购永嘉基金所持有泉州上实2%股权,菲莉公司放弃购买权。
2. 该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股权转让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184,456.2892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曾明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与房地产业务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人民币360.52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93.8650亿元,营业收入人民币37.60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5375亿元。
2. 公司名称:天津永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永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永嘉基金未经审计总资产约为人民币1605万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58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元。
三、 股权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市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58,823.529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勇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行业、滩涂围垦工程及建筑业等法律、法规允许的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产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7)第554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0月31日,泉州上实资产总额约人民币46.5678亿元,净资产约人民币6.0072亿元,净利润约人民币4.1830亿元。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7)第30104号)
评估报告,截至2017年10月31日,泉州上实资产总额评估值约人民币51.1688
亿元,增值率约为 9.88%,净资产评估值约人民币 10.6083 亿元,增值率约为
76.59%。
泉州上实已先后于2017年8月30日、9月25日与泉州市菲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莉投资”)分别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人民币34.14亿元的价格向对方转让上述项目部分在建工程,涉及建筑面积约90.12万平方米,相关转让手续已与2017年10月办理完成。截至2017年11月30日,泉州上实所经营的福建省泉州东海滩涂整理项目用地面积约17.01万平方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5.16万平方米,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约76.56万平方米。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泉州上实股权结构情况:
股权转让前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公司 货币 28823.5294 49
菲莉公司 货币 28823.5294 49
永嘉基金 货币 1176.4706 2
合计 58823.5294 100
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公司 货币 30000.0000 51
菲莉公司 货币 28823.5294 49
合计 58823.5294 100
四、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对价为人民币1,880万元,该价格需经国资备案完成后生
效;
2. 公司应于协议签订之日,且经国资备案完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天津永嘉
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3. 在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天津永嘉共同
督促泉州上实及时完成章程修订、股东名册变更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 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印花税、工商变更登记费和产权交易等费用由泉
州上实或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税费。
五、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效提升项目开发管理效率。交易完成后,泉州上实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项目经营业绩得以体现。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