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0-05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06,440,957股
发行价格:12.11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公司已于2020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流通交易。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义乌三期年产 4.3GW 高效晶硅电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义乌三期年产 4.3GW 高效晶硅电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议案。
2、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0年7月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年7月20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206,440,957股
3、发行价格:12.11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99,999,989.27元
5、发行费用:40,847,433.34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2,459,152,555.93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206,440,957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截至2020年8月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
账户。2020年8月6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21号)审验,截至2020年8月4日17: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公司本次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2,499,999,989.27元。
2020年8月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部分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0年8月6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22号)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989.27元,扣除发行费用40,847,433.3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59,152,555.93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五)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 5,945,499 71,999,992.89
募基金
2 平潭综合实验区智领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230,388 135,999,998.68
智领汉石专享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嘉兴硅谷天堂泰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45,499 71,999,992.89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890,999 143,999,997.89
5 天津中冀万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945,499 71,999,992.89
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平安证券-平安人寿 5,945,499 71,999,992.89
权益委托投资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国寿资产 11,890,999 143,999,997.89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2,386,457 149,999,994.27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221,304 147,999,991.44
10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772,914 299,999,988.54
11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平安资产-工商 5,945,499 71,999,992.89
银行-鑫享 3 号资产管理产品)
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945,499 71,999,992.89
13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945,499 71,999,992.89
14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936,416 83,999,997.76
1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48,554 111,999,988.94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华泰优选三号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6 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三组合、华泰资 17,836,498 215,999,990.78
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定增新机遇资产管
理产品)
1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945,499 71,999,992.89
1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101,568 85,999,988.48
19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3,360,868 404,000,111.48
合计 206,440,957 2,499,999,989.27
(二)发行对象情况
1、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2-06-06
法定代表人 高云程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9 室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发行限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