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缴款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配股缴款工作已于10月23日开始,至11月5日结束。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公司配股缴款的事项提示如下:
1、配股比例及对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10:2.3的比例进行配售,配售对象为1998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上海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00元。
3、股权登记日:1998年10月22日。
4、除权基准日:1998年10月23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98年10月23日至98年11月5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6、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发起人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公司证券办公室办理缴款手续。
7、缴款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填写“西单配股”买入单,股票代码“700723”,每股价格人民币6.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内部职工股配股部分时,填写“西单职配”买入单,股票代码“702723”,每股价格人民币6.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发起人法人股或募集法人股股东缴款按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办理。
8、本次获配股股票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配股的详细情况,请查看刊登在1998年10月8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