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收购天津港货运公司90%股权的公告
根据1996年8月12日召开的199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1996年12月19日本公司第十三次董事会作出了《关于收购天津港储运公司90%股权的决议》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此项收购工作。1997年3月31日,本公司第十五次董事会研究决定正式收购天津港务局所属的天津港货运公司90%股权,本公司与天津港务局签署了《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天津港务局所属天津港货运公司90%股权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港货运公司概况
天津港货运公司是天津港务局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0年,现有职工110人,主要从事全国沿海船舶代理业务,其所属的全资附属企业--天津港货代中心,主要从事沿海进出口货物代理业务。天津港货运公司,目前已开辟天津--赤湾、天津--厦门、天津--海口、天津--汕头等多条定线班轮,此外还与70多家船公司和30多个港口保持常年业务关系,代理的船舶及货物通达国内沿海各港口,1996年1至9月份,实现税后利润927万元。天津港货运公司执行33%所得税税率。
根据天津中环会计师事务所中环评字(96)第40号《资产评估报告》和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津国资工评(1997)56号文《关于对天津港务局所属天津港货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认的批复》,以1996
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天津港货运公司资产帐面总值为人民币2913.38万元、负债帐面总值为人民币2034.54万元、净资产帐面值为人民币878.85万元,资产评估总值为人民币4125.56万元、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2034.54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091.02万元。
二、收购标的及价格
1、本公司向天津港务局本次收购天津港货运公司90%股权,天津港货运公司将被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占90%股权、天津港务局占10%股权),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本次收购以净资产值法为作价依据,根据资产评估基准日至《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天津港货运公司90%股权》签署之日止天津港货运公司的资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因素,本公司以人民币2250万元作为本次收购天津港货运公司90%股权的成交价格。
三、本次收购的目的、意义
1、本次收购是实施本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将公司业务重心由港口物资集疏运逐步转向集港口装卸、储运及配套服务的全方位多功能港口经营”战略目标的第一步。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的经营范围能迅速拓展、业务重心有所调整,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本次收购为本公司的资本经营、最大限度地发挥天津港的优势和参与天津港的建设积累了经验,同时本次收购实施后,通过将天津港货运公司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的发展,为天津港务局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了积极的探索。
四、备查文件
1、天津中环会计师事务所中环评字(96)第4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津国资工评(1997)56号《关于对天津港务局所属天津港货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认的批复》。
3、《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天津港务局所属天津港货运公司的协议》。
4、本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本公司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6、本公司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7、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津国资[1997]43号《关于天津港务局有偿转让天津港货运公司90%股权申请的批复》。
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