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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1 沪市 盛屯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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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1:盛屯矿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补充评估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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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7-06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补充评估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非公开发
行股票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保山恒源鑫茂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源鑫茂”) 80%
股权定价所依据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以下简称“原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
会审核期间,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已超过一年的有效期限,为验证标的
资产自 2016 年 5 月 31 日以来是否发生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变化,公司按照有关规
定,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兴评估”或“评估机构”)
以 2017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补充评估。根据天兴评估出
具的天兴评报字(2017)第 0779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新评估报告”),恒
源鑫茂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7,521.44 万元,较原评估报告评估值 17,570.88
万元下降 49.44 万元,降幅为 0.28%。本次评估值较原评估报告评估值下降系因
前次评估基准日以来标的企业尚未投产从而产生亏损导致,评估结果符合恒源鑫
茂的实际经营情况,补充评估结果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补充评估结果不影响本
次交易定价,公司将继续按照根据原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交易价格推进本次非公开
发行。
原评估报告与新评估报告在评估方法、关键评估参数、评估结论等方面的对
比情况如下:
一、原评估报告和新评估报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一)评估方法比较 
2
被评估单位
评估方法
原评估报告  新评估报告
恒源鑫茂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3
(二)关键评估参数比较
恒源鑫茂两次评估差异对照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5 月 31 日  两次评估差异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差异  评估价值差异  增值差异
流动资产  771.19  771.19  652.13  702.89  -119.06  -68.30  -非流动资产  21,896.71  37,197.53  23,069.60  38,499.35  1,172.89  1,301.82  134.32
其中:固定资产  35.41  60.07  31.55  67.78  -3.86  7.71  5.18
在建工程  2,280.95  2,280.95  2,255.71  2,255.71  -25.24  -25.24  -无形资产  19,580.34  34,856.51  20,769.65  36,175.86  1,189.31  1,319.35  129.13
其他  -  -  12.69  -  12.69  -  -资产总计  22,667.90  37,968.73  23,721.73  39,202.24  1,053.83  1,233.51  134.31
流动负债  20,397.85  20,397.85  21,680.80  21,680.80  1,282.95  1,282.95  -非流动负债  -  -  -  -  -  -  -负债合计  20,397.85  20,397.85  21,680.80  21,680.80  1,282.95  1,282.95  -净资产  2,270.05  17,570.88  2,040.93  17,521.44  -229.12  -49.44  134.31
1、流动资产
本次评估流动资产账面价值较前次评估减少 119.06 万元,评估价值较前次评估减少 68.30 万元,差异主要系因恒源鑫茂货币资金
及其他应收款减少导致。
2、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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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评估非流动资产差异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其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差异系因公司正
常经营所致,“其他”科目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企业其他应收坏账准备形成。两次评估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差异主要系无形资产中李家
寨铅锌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评估值增加 1,314.31 万元所致。详细分析参见以下“(三)恒源鑫茂涉及的矿业权评估差异说明”。 。
3、负债
恒源鑫茂负债均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补充评估报告较原评估报告评估值增加 1,282.95 万元,为补充评估报告账面价值较原评估
报告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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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恒源鑫茂涉及的矿业权评估差异说明
恒源鑫茂涉及的矿业权包括保山恒源鑫茂矿业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赵寨
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采矿权 (以下简称“赵寨采矿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李家
寨铅锌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以下简称“李家寨探矿权”)和云南省保山市隆阳
区真丰铅锌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 (以下简称“真丰探矿权”),天兴评估针对上述
矿业权分别出具了天兴矿评字【2017】第 0025 号、天兴矿评字【2017】第 0026
号、天兴矿评字【2017】第 0027 号评估报告。上述矿业权两次评估具体评估差
异如下:
1、赵寨采矿权
项目  单位
2016 年评估
参数
2017 年评估
参数
差异
评估方法  -  收入权益法  收入权益法  -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5 月 31

2017 年 5 月 31

-保有资源
储量
矿石量  万吨  40.10  40.10  -铅金属量  吨  6,595.61  6,595.61  -锌金属量  吨  14,378.42  14,378.42  -共生银金属量  千克  7,451.64  7,451.64  -铅平均品位  %  1.64  1.64  -锌平均品位  %  3.59  3.59  -共生银平均品

克/吨  18.58  18.58
-评估利用
资源储量
矿石量  万吨  28.07  28.07  -铅金属量  吨  4,616.93  4,616.93  -锌金属量  吨  10,064.89  10,064.89  -共生银金属量  千克  5,216.15  5,216.15  -铅平均品位  %  1.64%  1.64%  -锌平均品位  %  3.59%  3.59%  -共生银平均品

克/吨  18.58  18.58
-设计损失量  万吨  0  0  -采矿回采率  %  86.50  86.50  -矿石贫化率  %  13.20  13.20  -可采储量  万吨  24.28  24.28  -生产规模  万吨/年  3  3  -矿山服务年限  年  9.32  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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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计算年限  年  9.32  9.32  -产品方案  -铅精矿、锌精

铅精矿、锌精

-计价产品  -铅精矿含铅、
锌精矿含锌、
铅精矿含银
铅精矿含铅、
锌精矿含锌、
铅精矿含银
-选矿回收

铅  %  83.08  83.08  -锌  %  79.54  79.54  -银  %  72  72  -产品销售
价格(不含
税)
铅精矿含铅  元/金属吨  10,273.92  10,290.60  16.68
锌精矿含锌  元/金属吨  8,476.07  8,793.16  317.09
铅精矿含银  元/千克  3,265.23  2,836.50  -428.73
折现率  %  8  8.07  0.07
评估价值  万元  267.93  271.70  3.77
两次评估差异主要如下:
(1)折现率
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CMVS30800-2008),折现率是指将预
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
报酬率。
1)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
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可以选取距离
评估基准日前最近发行的长期国债票面利率、选取最近几年发行的长期国债利率
的加权平均值、选取距评估基准日最近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定期存款利
率等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前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参照国家近 5 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水平,10 年
期以上国债利率水平 3.28%-5.38%;本次补充评估根据 2017 年 5 月 3 日发布的 5
年期国债票面年利率为 4.17%确定。
2)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是指风险报酬与其投资额的比率。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
导意见》,可通过“风险累加法”确定风险报酬率,即通过确定每一种风险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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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累加得出风险报酬率,其公式为:
风险报酬率=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
酬率
风险报酬率包括勘查开发阶段、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三项风险报酬率,
其中生产及改扩建矿山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为 0.15%-0.65%、行业风险报酬率取
值范围为 1.00%-2.0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取值范围为 1.00%-1.50%。
两次评估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前次评估折现率选取 8%,本次补充评估折现
率选取 8.07%。
(2)矿产品销售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实
际的,或潜在的销售市场范围市场价格;或者是依据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
并分析未来的变化趋势,来确定与产品方案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
产品市场价格。
据《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报告指导意见》(CMVS30900-2010),通常情
况下,可以参考利用企业财务报告相关价格信息资料,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
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估用产品价格。
前次评估及本次评估赵寨采矿权涉及的矿产品中,铅精矿采用上海有色金属
网最近 5 年 1#铅现货均价;前次评估锌精矿根据上海有色金属网最近 5 年 0#锌
均价调整后确定,本次评估锌精矿根据上海有色金属网最近 5 年 1#锌均价调整
后确定;铅精矿含银价格根据上海有色金属网最近 5 年 2#银平均价格调整后确
定,本次补充评估根据最近 5 年长江现货国标 1#白银加权平均价价格确定,具
体如下:
1)铅精矿含铅金属不含税价格的确定
前次评估机构中和评估认为评估基准日前五年(即 2011 年 6 月-2016 年 5
月)上海有色金属网 1#铅现货均价 14,196.69 元/吨(含税价) 能较好反映今后矿
山服务年限内铅精矿的价格。同时, 参考同地区上市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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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计价方法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综合考虑扣减价格及品位等因素后,最终确
定该矿权铅精矿(铅品位 67.46%)不含税销售价格 10,273.92 元/金属吨。
本次补充评估机构天兴评估认为 2012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五年上海现货
1#铅锭含税平均价为 14,340.00 元/金属吨能较好反映今后矿山服务年限内铅精矿
价格,故选取该价格为基准价。同时综合考虑加工费因素影响, 本次补充评估最
终确定的铅精矿销售价格 (不含税)为 10,290.60 元/金属吨 ((=14,340.00-2,300)
÷1.17) 。
2)锌精矿含锌金属不含税价格的确定
前次评估机构中和评估认为评估基准日前五年(即 2011 年 6 月-2016 年 5
月)上海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