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11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1,520,664 股
价格:人民币 6.92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8 月 16 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
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
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将公司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延期至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有效期的截止日为止,即 2023 年5 月 30 日;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有效期的截止日为止,即
2023 年 5 月 30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
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 年 5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22 年 5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7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的数量:321,520,664 股
3、发行价格:6.92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224,922,994.88 元
5、发行费用:19,909,743.88 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2,205,013,251.00 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
(三)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中
证天通【2022】证验字第 0400001 号《验证报告》,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中
信证券收到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224,922,994.88 元。
2021 年 8 月 1 日,中信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除
相关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中证天通【2022】证验字第 040000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8 月 1 日,盛屯矿业已收到主承销商向盛屯矿业在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分行开立的指定账户(129680100101185549)划转的认股款,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909,743.88 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2,205,013,251.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321,520,66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1,883,492,587.00 元。
本次发行的股份己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和发行对象选择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法、有效。
2、律师事务所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缴款通知书》,以及公司与认购对象正式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价格 6.92 元/股,发行股数 321,520,664 股,募集资金总额
2,224,922,994.88 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号 (月)
1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9,393,063 64,999,995.96 6
Association
2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18,208,092 125,999,996.64 6
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341,040 119,999,996.80 6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572,254 121,599,997.68 6
5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 15,895,953 109,999,994.76 6
美好牛顿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919,514 165,523,036.88 6
7 沈臻宇 28,901,734 199,999,999.28 6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352,601 299,999,998.92 6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757,225 129,799,997.00 6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901,734 199,999,999.28 6
11 杭州淡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淡竹节节 10,115,606 69,999,993.52 6
升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3,352,601 299,999,998.92 6
13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29,479,768 203,999,994.56 6
广东雷石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4 合伙)-雷石星辰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16,329,479 112,999,994.68 6
金
合计 321,520,664 2,224,922,994.88
(二)发行对象情况
1、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Association
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Association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 State of New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America
编号 QF2003NAB009
2、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名称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法人商事主体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 李鹏
注册资本 335,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154980611G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
经营范围 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传。经营范围
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
营。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好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 吴庆斌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24339K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09 号经
营)。
4、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牛顿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88 号 1322 办公-D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