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03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杭州千岛湖立元置业有限公司
61%股权及相应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将以人民币6,100,000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协议方式收购杭州千岛湖立元置业有限公司61%股权及以人民币47300.8万元
收购相应债权,收购总金额为人民币47910.8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须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中收购股权事项须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协议收购程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
7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6,100,000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方式收购杭州千岛湖立元置业有
限公司(下称“千岛湖立元置业”)61%股权及以人民币47300.8万元收购相
应债权,收购总金额为人民币47910.8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开展审计评估。
本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7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分别对千岛湖立元置业进行审计、评估,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51448
号)《千岛湖立元置业2015年度至2017年1-2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详
见(附件一)。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7]第861号)《千
岛湖立元置业100%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详见(附件二)。
2、履行国资备案。
光明集团于2017年6月13日签发(备沪光明食品集团201700028)《光
明食品集团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本次评估已履行国资备案程序,详见(附件三)。
(三)交易实施尚须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中收购股权事项须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协议收购程序。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本公司。
(二)出让方基本情况
1、出让方之一
1)公司名称:杭州富顺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67676334XW;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88号2109室;
5)法定代表人:袁夫敏;
6)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8年06月27日;
8)经营期限:2008年06月27日至2028年06月26日;
9)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立元集团有限公司占52.17%股份;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占14.73%股份;杭州春迪物资有限公司占33.10%股份。
该企业及其主要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出让方之二
1)公司名称: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572111762;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杭州市萧山区义蓬街道外六工段;
5)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6)注册资本:伍仟贰佰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6日;
8)经营期限:2003年12月16日至2053年12月15日;
9)经营范围:生产:颜料、化工产品中间体(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经销: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邵建明占51%股份;邵诚占49%股份。
该企业及其主要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1、交易标的名称:杭州千岛湖立元置业有限公司61%股权及相应债权;
2、本次交易类别:收购资产。
(二)交易标的涉及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千岛湖立元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568790594X;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 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6号407室;
5、法定代表人:袁夫敏;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1年03月10日;
8、经营期限:2011年03月10日至2031年03月09日止;
9、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杭州富顺实业有限公司占57.50%股份;明盛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占42.50%股份。
该企业及其主要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运营状况的说明
1、交易标的情况概述:
杭州千岛湖立元置业有限公司系由杭州富顺实业有限公司和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于2011年3月10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淳安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分二期缴足,第一期认缴股东结构和股权比例如下:序 认缴注册资
股东名称 认缴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本(万元)
1 杭州富顺实业有限公司 2,875.00 57.50 575.00 57.50
2 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25.00 42.50 425.00 42.50
合计 5,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上述出资经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淳阳会验字(2011)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3年4月30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千岛湖立元置业注册资本由
5,000.00万元减少至1,000.00万元。
经上述减资后,千岛湖立元置业股东结构和股权比例如下:
序 认缴注册资
股东名称 认缴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本(万元)
1 杭州富顺实业有限公司 575.00 57.50 575.00 57.50
2 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25.00 42.50 425.00 42.50
合计 1,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上述出资经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厦门方华验(2011)A0737号”《验资报告》验证。
2、交易标的运营状况:
千岛湖立元置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主要资产为存货——开发成本,实际为六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239,947.21平方米,账面值为 565,759,755.02元,共6幅宗地,权利人为千岛湖立元置业。截至2017年2月28日,该地块尚未开工建设。
(五)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交易标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千岛湖立元置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2月28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整体评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16】第861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如下:
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2月28日的评估
结论:
总资产账面值 56,581.86 万元,评估值 71,143.64 万元,评估增值
14,561.78万元,增值率25.74%。
负债账面值69,569.53万元,评估值69,569.53万元,无增减值。
净资产账面值-12,987.67万元,评估值 1,574.11 万元,评估增值
14,561.78万元。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56,581.86 71,143.64 14,561.78 25.74
2 非流动资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