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7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收 购 资 产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简要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以现金不超过港币7.5亿元
收购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物业项目并办理相关事宜;
●交易概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光明海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海博”)下属70%控股公司极限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限天资”)下属全资子公司万安现代价值投资有限公司(MODERN VALUE INVESTMENT LIMITED,
以下简称“万安现代”)于2014年12月1日签订购买协议,收购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Easter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东方投资”)
持有的东方物流中心(香港新界葵涌嘉定街1-11号)物业项目,交易价格为港币7.5亿元。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基本情况
1、出让方名称:东方投资;
2、受让方名称:万安现代;
3、交易标的名称:东方物流中心物业项目;
4、交易内容: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光明海博下属70%控股公司极限天资下属全资子公司万安现代,以现金港币7.5亿元收购东方物流中心。
5、评估价值:捷利行测量师有限公司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直接比较法对东方物流中心进行估价,最终公开市值为港币8亿元。
(二)交易价格:港币7.5亿元。
(三)支付方式:
1、第一笔付款:收购协议签署之前,由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初始定金港币7400万元。
2、第二笔付款:于2014年10月30日之前,由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初始定金港币7600万元。
3、第三笔付款:2015年3月31日前交易完成后,由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余款港币6亿元。
(四)协议生效时间:经双方于2014年12月1日签署并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履行程序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4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双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出让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Easter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注册办公地址为:香港新界葵涌区嘉定街1-11号 M/F
商业登记号码:31976822
公司号码:763969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万安现代价值投资有限公司(MODERN VALUE INVESTMENT
LIMITED)
公司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
公司号码:1840206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东方投资所属物业“东方物流中心”,即在香港土地注册处以“葵涌区地段编号129之剩余部分”为名注册的所有土地,及现名为“东方物流中心”的其上屋宅和建筑物(曾名为“Mackinnons葵涌区租仓”(曾名为“1号租仓”)),地址为:香港新界葵涌区嘉定街1-11号。
(一)交易标的的构成及面积
交易标的为普通货仓,一共13层。地盘面积25,139.55平方尺。现有总建筑面积213,235.01平方尺(合19,810.2平方米)。各楼层数据,均以平方尺计算:(1)地下(GF层)5,162.23平,楼底高度15.25尺,另加停车场22个泊位。(2)夹层(MF层)18,570.04平,高度约8.92尺,楼面承重每平方尺100磅,可用作办公室或者包装车间。(3)地下高层(UGF夹层)1480.82平可作为办公。(4)1-6楼每层18,854平,总共113,124平。(5)7-10楼每层18,724.48平,总共74,897.92平。1-10层承重每平方尺300磅,可满足香港的改造冷库的承重每平方尺280磅的相关规定,适合改建冷库。
(二)交易标的的建成时间
交易标的占用许可证日期为1975年10月8日。
(三)交易标的的整体规划安排
交易标的的用途为货仓,一共13层,目前有6台载货升降机,一部消防电梯。收购后,规划安排如下:(1)GF层用于物流进货出货。(2)MF和UGF层可以用作办公室,将目前万安公司的三处分散办公地集中在一起。(3)1-10楼:
1楼可改建为加工中心;2-10楼改建为冷库,冷库的建筑面积169,167.92平方尺(合15,716.2平方米),冷库容量17,762吨。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参考捷利行测量师有限公司出具的《香港新界葵涌嘉定路1-11号东方物流中心全幢估值报告》,最终以交易各方协商价格为交易价格。
估值机构采用了直接比较法,最终公开市值为港币8亿元。
四、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筹。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一)本次交易是海博股份实现“国际化”、“多元化”发展战略的要求在国内外食品冷链物流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下,为了增强企业竞争力,海博股份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实行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战略。
收购交易标的对海博股份的食品冷链物流业务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根据海博股份的未来发展规划,由于冷链物流产业拥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具备较好的投资收益,将是海博股份进行产业结构优化、未来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培育优质的冷链物流企业对海博股份而言至关重要,收购交易标的将有助于达到上述目的,促进海博股份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二)香港是境外投资较为理想的选择
香港是一个信息极为发达的国际大都市,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再加上本身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给企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经商环境。在全球经济陷入低迷的状态下,香港依然成为诸多投资者的理想地。
香港由于自身资源和地域原因,主要的食品供应都依赖进口,对食品冷链物流有长期的需求支撑和强劲的需求增长。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加快国际化步伐的新举措,通过香港地区和大陆地区两地冷链物流业务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提升冷链物流的整体实力和资产规模,提高经营水平和经营效率,以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营环境。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大幅度提升万安公司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和经营收益。
六、董事会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以现金不超过港币7.5亿元收购东方物流
中心并办理相关事宜。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2、《关于收购东方物流中心的购买协议》
3、捷利行测量师有限公司出具的《香港新界葵涌嘉定路1-11号东方物流中心全幢估值报告》
4、沪光明国资评备境外【2014】第003号 关于对《极限天资有限公司下
属全资子公司拟收购“东方物流中心(香港新界葵涌嘉定路1-11号)”物业的估价报告》予以备案的函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