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1-019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挂牌出售林阳公司 100%股权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企业上海市闸北区汽车运输场(以下简称“闸运
场”)持有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林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阳公司”)
100%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出售价格为资产评估值
12,561.94 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实施存在的重大法律障碍:无。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无。
一、交易概况: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全资子公司林阳公司 100%股权的决议》(详见<临
2011-015>海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全资
子公司林阳公司 100%股权的决议公告)。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联合产
权交易所挂牌出售林阳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值 12,561.9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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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拍情况:
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1 年 12 月 16 日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凭
证编号 0003005),确认上海民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公司”)
成功竞得林阳公司 100%股权,中标价格为 12,561.94 万元人民币,交易双方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项目编号 G311SH1005799),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已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审核确认,并按规定于当日完成了
产权交易事项。
三、 交易双方情况:
(一)受让方:
1、名称:上海民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包头路 1135 弄 3 号 210 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罗远海。
5、注册资本:2,36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31 日。
7、主营业务:企业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重组、
并购及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以上咨询均除经
纪),企业形象设计与策划。(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8、受让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9、本次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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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方:
1、名称:上海市闸北区汽车运输场。
2、住所:上海市共和新路 3671 号。
3、企业类型:集体企业。
4、法定代表人:谢云。
5、注册资本:295.2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0 年 3 月 20 日。
7、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集装
箱);道路货物运输(国际集装箱)搬运装卸;货运代理,仓储服务。汽车配件,
五金,机械加工。(涉及许可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林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共和新路 3615、3619、3623 号五层。
3、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谢云。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14 日。
7、主营业务: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家用电器、文化用品、日用百货、五
金交电、建材、服装鞋帽、机电设备、橡胶制品、钢材、针纺织品、木材的销
售。(涉及许可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8、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闸字(2011)第 008323 号。
9、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仓储;宗地号:闸北区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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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新村街道 338 街坊 50 丘;宗地(丘)面积:7,077 平方米;使用权面积:7,077.2
平方米;使用期限:2007 年 2 月 26 日至 2057 年 2 月 25 日止。
10、房屋状况:室号或部位:全幢;建筑面积:8831.67 平方米(其中包含
地下 1 层建筑面积 382.64 平方米为民防工程,2009 年 9 月 4 日竣工);建筑类
型:仓库堆栈;用途:仓储;总层数:7;竣工日期:2010 年。
11、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出具的编号为“沪东洲资评报
字第 DZ110579046 号”的评估报告,并经国资备案,以 2011 年 7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资产评估价值为 12,561.94 万元人民币,帐面值为 4,147.50 万元人
民币。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让、受让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交易标的转让价款为 12,561.94 万
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陆拾壹万玖仟肆佰元),受让方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约
定如下:
1、受让方同意在《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内,将 30%交易
价款的保证金 3,768.582 万元转为部分产权转让价款。
2、受让方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 6 个工作
日内直接向出让方支付 8,562 万元(含 30%交易价款)、三个月内直接向出让方
付清余款。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认为,此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强资金使用效
率,初步估算预计给公司带来 6,000 万元左右的净利润,有助于公司主业的发
展和公司整体经营的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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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Z110579046 号);
3、国资备案表(沪光明国资评备[2011]第 058 号);
4、《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项目编号 G311SH1005799);
5、《产权交易凭证》(凭证编号 0003005)。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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