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1999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西安证券监管办公室西证监办发(1999)58号文初审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46号文核准。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公司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配股方案的概要: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9元;
配售比例;以本公司现有股份总数36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配售数量:本次实际配售总数共计108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东及法人股东可配售7485.12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3314.88万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彩虹集团公司承诺以非现金方式认购部分配售股份。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