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19-07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755,499,623 股
发行价格:5.05 元/股
(二)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锁定期
(月)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
1 公司 司-传统-普通保险 158,613,861 800,999,998.05 12
产品-022L-CT001 沪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
2 调整基金股份有限 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79,207,920 399,999,996.00 12
公司
3 厦门国贸资产运营 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 158,415,841 799,999,997.05 12
集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4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 55,445,544 279,999,997.20 12
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 马钢集团投资有限 马钢集团投资有限公 151,287,128 763,999,996.40 12
公司 司
6 杭州奋华投资合伙 杭州奋华投资合伙企 61,440,221 310,273,116.05 12
企业(有限合伙) 业(有限合伙)
湖南华菱恒深十一 湖南华菱恒深十一号
7 号投资基金合伙企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91,089,108 459,999,995.40 12
业(有限合伙) 限合伙)
合计 755,499,623 3,815,273,096.15 -
(三)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概述
本次发行由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向
共 7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755,499,62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简称“本次非
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15,273,096.15 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
号 资金金额
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06,165.74 73,480.70
1 供应链集成服务项目 汽车智慧新零售平台建设项目 100,996.53 83,014.88
城市轨道交通集成服务项目 115,750.00 112,500.00
2 供应链支撑平台项目 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30,497.57 23,624.60
3 补充流动资金 88,907.13 88,907.13
合计 442,316.97 381,527.31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8 年 11 月 2 日,物产中大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8 年 11 月 29 日,物产中大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8〕32 号),同意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2018 年 12 月 7 日,物产中大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4 月 19 日,物产中大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综合考
虑未来发展、业务规划及实施条件,根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调整了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量。对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已经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具体表述如下: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81,527.31 万元(含 381,527.3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
号 资金金额
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06,165.74 73,480.70
1 供应链集成服务项目 汽车智慧新零售平台建设项目 100,996.53 83,014.88
城市轨道交通集成服务项目 115,750.00 112,500.00
2 供应链支撑平台项目 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30,497.57 23,624.60
3 补充流动资金 88,907.13 88,907.13
合计 442,316.97 381,527.31
2019 年 5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物产中大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9]1159 号)。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票类型:A 股
3、股票面值:1.00 元
4、发行数量:755,499,623 股
5、发行价格:5.05 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 5.05 元/股,
相当于本次发行申购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6、募集资金总额:3,815,273,096.15 元
7、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等):16,286,367.89 元
8、募集资金净额:3,798,986,728.26 元
9、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证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0日止,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3,815,273,096.15元缴付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9〕366 号《验资报告》。
2019 年 10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物产中大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健验〔2019〕367 号《验资报告》,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止,物产中大已增发
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5,499,623 股,发行价格为 5.05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15,273,096.1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286,367.89 元(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98,986,728.26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五)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东方花旗证券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发行已获得所需的批准和授权,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2)公司本次发行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关于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