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72
物产中大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获得浙江省国资委
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发行方案详见2018年11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18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8〕3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上报的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即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发行完成后,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工作,切实维护国有股权益,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及时将发行情况书面报告浙江省国资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