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本部22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9444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记名投票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哈飞农用车制造厂的报告》;
14944461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关于议案的详情见2002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公告。
就本次出售资产的合法性、公平性等方面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报告》;
14944461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经本人申请,董事会同意原公司董事韩金生辞去董事职务,同时增选唐利成先生任公司董事,其简历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三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14944461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关于议案的详情见2002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证券从业资格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以上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