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 2020-05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三条 1992 年 7 月 17 日,经吉林省 第三条 1992 年 7 月 17 日,经吉林省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吉改<1992>40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吉改<1992>40
号文件“关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定 号文件“关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定
向募集股份的批复”,公司定向募集股 向募集股份的批复”,公司定向募集股
份 6,500 万股。1993 年 9 月 27 日经中 份 6,500 万股。1993 年 9 月 27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再次向社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再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
于 199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于199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上市。
公司内部职工股于 1995 年 7 月 7 公司内部职工股于 1995 年 7 月 7
日全部上市流通。 日全部上市流通。
1 2001 年 10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 2001 年 10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公司全体股东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公司全体股东
配售发行 1,801 万股(18,014,536 股), 配售发行 1,801 万股(18,014,536 股),
于 2001 年 12 月 26 日上市交易。 于 2001 年 12 月 26 日上市交易。
2011 年 11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 2011 年 11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宁波均胜投资集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宁波均胜投资
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
有限责任公司、骆建强发行股份合计 技有限责任公司、骆建强发行股份合计
206,324,766 股。 206,324,766 股。
2012 年 11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 2012 年 11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宁波均胜投资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宁波均胜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8,700 万股;非公 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8,700 万股;非公
开发行 57,096,342 股。 开发行 57,096,342 股。
2015 年 7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 2015 年 7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53,224,983 股。 民币普通股(A 股)53,224,983 股。
2016 年 12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 2016 年 12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59,919,200 股。 民币普通股(A 股)259,919,200 股。
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以资本公 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
计转增股本 350,932,304 股,并于 2019 计转增股本 350,932,304 股,并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流通上市。 年 7 月 30 日流通上市。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注销回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注销回
购股份 62,958,239 股。 购股份 62,958,239 股。
2020 年 8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821,559 股。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7,263,065 元。 1,368,084,624 元。
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37,263,065 股,全部为普通股。 1,368,084,624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七十九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董事会换届或
董事会成员出现空缺需要补选时,有
权提出董事候选人,审核通过后将候
第七十九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选董事名单、简历和基本情况以提案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或者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 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董事会
制。 换届或董事会成员出现空缺需要补选
4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时,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候选董事,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凡符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会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应将候选董事名单、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公司监事会换届或
监事会成员出现空缺需要补选时,有
权提出监事候选人,审核通过后将候
选监事名单、简历和基本情况以提案
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监事会
换届或监事会成员出现空缺需要补选
时,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
候选监事,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凡符
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公司监事会
应将候选监事名单、简历和基本情况
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换届或出现空缺需要补选
时,原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名
额仍应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提名并由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进行更换或补选。
提名人在提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之前应当取得该候选人的书面承诺,
确认其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或监事的
职责。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
或者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