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7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启动发行 H 股股
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同意聘请毕马威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 1945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2、业务规模
自 2019 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
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 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 2023 年 12 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 2,000 人。
3、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4、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审计收费
毕马威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本次发行并上市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管理层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毕马威香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发行 H 股
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毕马威香港具备H 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在综合服务能力上契合公司当前全球化业务布局及未来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同时考虑到公司已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次拟聘请毕马威香港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后续推进上市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与高效性,同意聘请毕马威香港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香港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香港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