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的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名称:浙江中汇
股票代码:600677
公司名称: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08号
配股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配股类型: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股价格:2.50元人民币/股
配股数量:4593.7052万股
配售比例:10:3
(社会公众股股东另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以10:1.2的比例受让 国家股转让的部分配股权,每股加转让费0.10元)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和二届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四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本次配股方案是经浙江中 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7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交会议提议,并由1997年9月27日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已 经浙江省人民下集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132号文同意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上字(1998)27号文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配股说明书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屠光绍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888
传真:(021)68807813
2.发行人: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08号
联系人:丛光明 顾文艽
电话:(0571)7076900
传真:(0571)7077662
3.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公司负责人:王开国
联系人:韩菁 张士军
电话:(021)65848172 (0571)5101192
传真:(021)65841935
4.分销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15号浙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仲麓
联系人:叶新江
电话:5106280
传真:5106383
5.股票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地址:上海市浦建路727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754185
6.律师事务所:浙江省众诚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张春鸣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三路10号
经办律师:张春鸣 邓师群
电话:(0571)8863058
传真:(0571)8855417
7.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陈如洪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经办会计师:沈凌波 陈翔
电话:(0571)5179224
传真:(0571)5178273
三、本次配售方案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配股价格:2.5元人民币/股
配售数量:4593.7052万股
2.配股比例:以现有总股本240496.476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 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共计应配股数6148.9428万股,但有88家法人股股 东声明放弃配股权1228.073万股,前次受让转配股的2家法人股东声明 放弃配股权327.1646万股,且均不再进行转配,因此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总额为4593.7052万股,其中:
(1)国家股股东可配股数2024.1144万股,承诺以现金认购1039.1304万股,其余984.984万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
(2)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7.5741万股。
(3)前次受让转配股的股东配售89.5594万股。
(4)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462.46万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84.3万元人民币,扣除本次配股的发行费用,预计可实际募集资金为11100万元。
4.时间安排
(1)股权登记日:1998年4月2日
(2)除权日:1998年4月3日
5.国家股股东配股的承诺:
国家股股东持股6747.048万股,占总股本的32.9%,本次可配股2024.1144万股,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7)190号文批复,国家股持股单位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现金认购1039.1304万股,其余984.984万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每股转让手续费0.10元,转配部分在国家有关部门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6.法人股股东配股及放弃配股权的承诺:
本公司法人股东拥有股份4152.148万股,本次可配股数1445.6444 万股,经向本公司全部法人股股东发函征求配股意见,有6家法人股股 东承诺人配17.5714万股,此外,中国纺织物资总公司等4家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和持股5.11%的法人股股东中国华诚财务公司以及各持股5%以 下的83家法人股股东均声明放弃本次配股权(共计1228.073万股),且均不要求转配。
7.持有前次国家股转配股的法人股股东放弃配股权的承诺:
本公司前次国家股转配股股东持有股份1389.08万股,本次可配股数416.724万股,经向持有转配股的2家法人股股东发函征求配股意见,2 家法人股东声明放弃本次配股(共计327.1646万股),且不再进行转配,其余转配股配股由股东自愿认购。
8. 本次配股前后的股份变动情况(若本次配股全部被认购)。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 占总股本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股 6747.0948 1039.1304 7786.1784 31.03
2.法人股 4152.148 17.5714 4169.7194 16.62
3.本次国家股转配股 984.984 9894.984 3.93
4.前次受让转配股 1389.08 89.5594 1478.6394 5.89
未流通股份合计 12288.276 2131.2452 14419.5212 57.47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8208.2 2462.46 10670.66 42.53
已流通股份合计 8208.2 2462.46 10670.66
三.股份总数 20496.476 4593.7052 25090.1812 10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8年4月3日至1998年4月16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柜台办理缴款手续;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到本公司证券部(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08号纺织服装大楼二号楼8117室,电话:0571-7076900)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凭本人身份证、股 东帐户卡,填写“浙江中汇配股”(代码:700677),每股价格2.50元,认购数量限额为其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0.3)后按四舍五入法取整。
(2)社会公众股东认购国家股配股权转配股时,凭要珍身份证、股 东帐户卡,填写“浙江中汇转让”(代码:700677),每股价格2.60元( 包括转让费0.10元),认购数量限额为其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 乘以受让比例(0.12)后取整,不足1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
(3)前次受让转配股股东认购其可配股部分时,填写“浙江中汇转 配”(代码:701677),每股价格2.50元,认购数量限额为其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按四舍五入取整。
(4)国家股、法人股: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 委托书和股东帐户收养(或原持有国家股、法人股凭证),到浙江中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缴款。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由承销商负责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的可流通股份(2462.46万股)的上市交易日,公司将于 本次配股结束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再另行公布。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在国务院作出新的规定前,各股东因受让非流通股国家股股东部分配股权而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处理办法: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后,预计可募集资金11100万元(已扣除有关费用),主要 用于以下项目:
1.针刺无纺布生产线技改工程二期工程。
1996年本公司经国有经贸部批准,利用国家“双加”优惠政策,投资4200万元实施针刺无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已于97年6月投入试生产,投资效益看好,为尽快形成规模,占领市场,拟实施 二期工程。二期工程计划总投资49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80万元,流动资金2000万元(包括补充针刺无纺布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流 动资金1000万元)。该二期工程建成投产后,预计新增年销售收入4800 万元,年销售利润可达877.1万元,该项目已经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 浙计经改(1997)861号文批准立项。
2.受让杭州洁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批准,本公司与杭州洁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协会于1997年3月签订了《关于受让杭州洁翔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法人股的协议》,按每股1.17元的价格受让杭州洁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2408.024万股(本公司已于1997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告),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