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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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8月15日与受让方新鸿基地产(中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中国)建筑管理有限公司、亨昌企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受让方)签署了X2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地块概况。X2地块位于陆家嘴金融中心区,包括X2-1、2、4、5、6、7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地块土地总面积约69400平方米,地上部分可建总建筑面积为415000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办公用地。
2、合同主要内容。本地块合同总转让金额为2.49亿美元,本合同签订之前,受让方已以美元向本公司支付了总转让金的5%(即USD12,450,000)作为本合同定金,本合同定金计入总转让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本公司支付总转让金的15%(即USD37,350,000);自地块交付后的三日内受让方向本公司支付总转让金的30%(即USD74,700,000);2006年5月19日受让方向本公司支付总转让金的30%(即USD74,700,000);2008年5月19日受让方向本公司支付总转让金的20%(即USD49,800,000)。自2006年后双方履约的合同款项由受让方向本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3、对公司业绩和区域的影响。本合同的签署是公司近年土地经营招商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公司预计完成该地块的动拆迁前期开发和土地交付需要有一定时限,因此该合同的签署对本年度业绩尚不能产生直接影响。鉴于地块合同款项支付期限较长,在地块转让获得收入中扣除土地开发成本后,它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持续性的有利影响;同时项目建成后将吸引境内外更多的功能性机构入驻,有利于推进面向国际的现代化金融贸易区早日建成。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