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100%股权、上海东麦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
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耀龙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
上海企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
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
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
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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