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强生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于1997年9月26日召开,会议就公司今年增资配股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今年股东大会通过的企业发展目标,为在2、3年内成为出 租行业中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管理最先进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加 快筹集资金,加大兼并收购力度,不失时机抓住当前有利契机,全力以赴,开拓公司主业发展,故决定提出1997年度公司增资配股预案:
公司以按1996年末股本12214.80万股,以10:3的比例,即按现股本24429.60万股,以10:1.5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3664.44万股,每股配股价 暂定为4-6元,约可筹集资金1.5亿元至2.2亿元左右,在征得国有发起人 法人股东同意后,其中社会公众股还可自愿最多按现股本10:1的比例受 让部分发起人法人股的配股权,转让费拟暂定每股0.20元。
配股有效期为1998年3月31日止,配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其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的车辆及相关资产,新增、更新部分营业车辆和追加强生公 共汽车有限公司、强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投资,以进一步扩大企业营运 规模,增加市场占有份额。
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赵祖炎先生、侯安琪女士为公司副总 经理。
上海浦东强生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199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