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公司送、配股公告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证券发行交易等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增资扩股决议,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定向向本公司老股东送股配股500万元,按每1股送0.4股配0.6股实施,送、配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计1000万股。现提供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股票发行认购手续等资料,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公告内容的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本公告已分别送达下列单位:
1.上海市证券管理委员会;
2.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列简称适用于本公告:
1.本公司:指上海飞乐音响公司。
2.承销机构:指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3.股票:指本公司股东持有的股票及本次送股、配股的股票。
4.元:指人民币单位。
一、公司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上海飞乐音响公司
2.地址:上海江苏路61号
邮编:200042 电话:2525566 传真:2527788
3.董事长:秦其斌 法定代表人:曹益群
二、本公司的资本构成及经营范围
1.资本构成
1984年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每股50元,合计1万股,其中法人股25万元,计0.5万股,个人股25万元,计0.5万股。
1989年第一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万元,每股50元,合计3.3万股,其中法人股35万元,计0.7万股,个人股130万元,计2.6万股。
1991年第二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每股10元,合计50万股,其中法人股70万元,计7万股,个人股430万元,计43万股。
本次增资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扩大为1000万元人民币,每股为1元,合计1000万股,其中法人股81.8万元,计81.8万股,个人股918.2万元,计918.2万股。溢价发行收入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2.经营范围
主营:1.音响设备、乐器(含电子乐器)的批发、零售。2.音响、电视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
兼营:舞台灯光设备、电视系统设备、磁带、电唱机、家用电器、健身器材等商品。
三、本公司经营业绩和近三年资产负债情况:
本公司自1984年11月18日成立至1992年底,累计销售收入7818.9万元,累计实现利润856.53万元,上缴国家税收545.69万元,老股东截止1991年末每股已实际分得股息、红利、红股、无偿增资等(扣除个人所得调节税)为投资股本的1.5倍,目前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110.77万元。
近三年的资产负债情况(单位:万元)
年 份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值
1990年 583.89 366.85 217.04
1991年 2526.04 301.11 2224.93
1992年 3110.77 697.37 2413.40
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单位:万元)
年 份 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1990年 1008 88.44 36.64
1991年 1565.4 142.65 60.44
1992年 2634.37 321.43 273.22
有关本公司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均由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本公司进行查帐验证,并出具报告,除此之外,本瓮无任何其它长短期负债。
四、本公司发行增资股票的目的、增资投向和效益预测:
1.目的:扩大经营业务,积极参与浦东开发与市场开拓,投资兴办中外合资企业,使公司的经营和资本达到一定的规模。
2.增资投向:(1)与香港通利琴行有限公司合资在外高桥保税区投资400万美元开设通乐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投资占资本额的48%,计192万美元;(2)开设新的经营网点;(3)投资建造冰乐音响大厦;(4)投资文化娱乐设施。
3.效益预测:
1993年至1995年经济效益预测:(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1993 1994 1995
销售收入 3800 5000 6500
实现利润 450 580 750
税后留利 382.5 493 637.5
以上效益预测经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五、承销机构、地址及承销金额和承销方式:
1.承销机构: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威海路681号 法人代表:阚治东
2.承销总额:根据公司与承销机构签订的委托发行协议,承销机构受委托承销,配股300万股,计300万元。配股全部采取溢价发行。
3.承销方式: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销方式定向向老股东发行增资股票,发行期满后,如有未销售部分股票将由承销机构返回本公司。
六、送股配股方案
1.送、配股总额:本次送股200万元,配股的票面金额300万元,送、配股总额共500万元,总计500万股。2.送股配比例:股东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票的按每1股获得送0.4股配0.6股。3.发行价格:每股面值1元,溢价发行为5元,送股以1992年红利分配部分折送红股,不再发现金红利。
七、增资股票发售办法:
1.老股东是指截止到股权登记日(1993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股东;2.老股东派送的红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于除权日前一天自动存入股东的帐户;3.1993年3月22日为本次达配股的除权基准日及派送红股的上市交易日。4.配股交款日期为1993年3月22日至1993年3月31日,认购交款办法由承销机构另行公告。5.如在规定的配股期间,老股东未予输配股事宜,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6.老股东在认配股时需带好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7.配售股票的上市交易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公告。8.本公司股票在发行期间,采用除权交易方式照常上市交易,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上海飞乐音响公司
199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