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A股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重要提示: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司名称: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
股票简称:爱建股份
股票代码:600643
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配股主承销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配售股票类型: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圆
配股数量:5,908.86万股
配股比例:10.00万股/股
配售比例:10:2.727(以现有股本33,264.02万股计算)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写的。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日,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一九九八年度配股的议案。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二日,公司一九九八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配股的总体方案。经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沪证司[1998]137号文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3号文批准,实施本次配股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屠光绍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2.发行人: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
法定代表人:陈铭珊
联系人:周浩奎张禾
电话:(021)64396600-445
传真:(021)64392118
3.主承销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
法定代表人:姜继增
联系人:史锋孙茂峰
电话:(010)68319988*12121(021)65489713
传真:(021)65332786
4.副主承销商: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西市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葛政
联系人:葛敏
电话:(021)63292908
传真:(021)63231072
5.分销商: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巨鹿路756号
法定代表人:朱福涛
联系人:郭青岳
电话:(021)62568800-3040
传真:(021)62569331
6.分销商: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上投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有道
联系人:王立新
电话:021-63231111*6718
传真:021-63212805
7.分销商:常州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京亭
联系人:沙常明
电话:0519-8117746
传真:0519-8121446
8.分销商:陕西省证券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124号
法定代表人:吴全昌
联系人:张宁
电话:029-7881550
传真:029-7804269
9.分销商:汕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汕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小辉
联系人:王众
电话:0754-8162350
传真:0754-8361898
10.分销商: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号
法定代表人:李乃洁
联系人:宋德清
电话:0431-8965117
传真:0431-8925192
11.分销商: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434号
法定代表人:谢铁牛
联系人:李志刚
电话:(0755)2191920
传真:(0755)2190734
12.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建路727号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754185
13.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285弄8号
法定代表人:吴宝琛
经办律师:吴宝琛李晓雯
电话:(021)64315435
传真:(021)64315436
14.承销商法律顾问: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三环北路
法定代表人:马晓刚
经办律师:权绍宁杨华
电话:(010)64634691
传真:(010)64616290
15.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高安路18弄20号
法定代表人:忻佩妮
经办注册会计师:戴定毅邢建良
电话:(021)64375544
传真:(021)64331400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售发行的股份数量:5,908.86万股
配股的价格:人民币10.00元/股
2.股东配股比例及数量:
根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配股以1997年末的总股本30,2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配售新股(相当于按现有股本33,264.02万股按10:2.727的比例配售新股)。
1)发起人法人股股东中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8,627.52万股,本次可配2,352.72万股,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50万股,其余部分放弃;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现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396万股,本次可配107.99万股,承诺全部放弃本次应配股份;
2)社会法人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650.07万股,本次可配995.38万股。部分社会法人股股东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16.67万股,放弃751.52万股;其余社会法人股股东未对认购与否作出承诺,其享有配股权227.19万股;
3)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股份5,019.34万股;
4)向持有前次转配股的股东配售股份595.66万股。
本次配售股数合计5,908.86万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发行由主承销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组建承销团承销,流通股配股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公司转配股配股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其中的30%,社会法人股股东未作承诺的应配部分由承销团代销,因此:
1)若本次配股获全额认购,则本次实际配售股数为5,908.86万股,预计可募集资金59,088.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募资金为58,202.27万元;
2)若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东未作承诺的可配部分均不获认购,原有转配股的可配部分除承销团负责包销的30%外,其余均不获认购,则本次实际配售股数为5,264.7万股,预计可募集资金52,64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募资金为51,857.29万元。
4.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1999年3月15日
除权基准日:1999年3月16日
5.发起人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认购和放弃配股权的承诺:
本公司法人股股东共计293家,法人股股东现持有股份12,673.59万股,本次可配股份3,456.09万股。经向所有法人股股东征询配股意见:
其中35家法人股股东代表股权8,743.67万股,本次可配2,384.40万股,承诺认购66.67万股;102家法人股股东代表股权3,096.82万股,本次可配844.50万股,均承诺放弃本次配股;156家法人股股东代表股权833.10万股,本次可配227.19万股,未回函确认其配股意向。对于承诺认配和未回函认配与否的两类股东,本公司将保留其配股权至本次配股缴款结束日止,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配股。
法人股股东中发起人法人股股东2家:上海工商爱国建设特种基金现持有股份8,675.18万股,本次应配2,365.72万股,承诺认购50万股,其余部分放弃;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现持有股份396万股,本次应配107.99万股,承诺全部放弃。
6.本次配股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1)若本次配股获全额认购,则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法人持股 90,235,200 500,000 90,735,200
(2)社会法人持股 36,500,746 2,438,517 38,939,263
(3)其他
社会公众持股受让转配 21,843,228 5,956,648 27,799,876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48,579,174 8,895,165 157,474,339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84,060,988 50,193,431 234,254,419
三、股份总额 332,640,162 59,088,596 391,728,758
(2)若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东未做承诺的可配部分均不获认购,原有转配股的可配部分除承销团负责包销的30%外,其余均不获认购,则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法人持股 90,235,200 500,000 90,735,200
(2)社会法人持股 36,500,746 166,662 36,667,408
(3)其他
社会公众持股受让转配 21,843,228 1,786,994* 23,630,222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48,579,174 2,453,656 151,032,830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84,060,988 50,193,431 234,254,419
三、股份总额 332,640,162 52,647,087 3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