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于1998年3月18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司◆1998◆014号文批复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02号文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5.00元
4、配股比例:以1997年底总股本25896.78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由于公司于3月30日已按10:5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此次配股以目前总股本38845.1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配售,其中向法人股东配售2884.5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含前次转配股的本次配股)股东配售4288.284万股。
5、本次配股总数:7172.784万股
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