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8-023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19,683,654股
发行价格:5.69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 149,384,885 849,999,995.65 36
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
2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70,298,769 399,999,995.61 36
合伙)(以下简称“豫联投资”)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2月7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托管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 年2月8日(因2021年2月7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管理层与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设立<华泰紫金定增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16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蓝汛欣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终止公司管理层与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设立<华泰紫金定增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16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16年2月2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6年3月11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取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6)2016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6年11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三次修订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7)2017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1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8)2017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1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9)2017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五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6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2017年6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10)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五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2017年6月)>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6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11)2018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2)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7年7月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2017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
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75号),核
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9,683,654股(含本数)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219,683,654股
3、发行价格:5.69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7年1月19日)。发行价格为5.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亦不低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49,999,991.26元
5、发行费用:人民币14,569,683.65元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35,430,307.61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日12:00时,2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中
德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 2月2日出具的(2018)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2月1日止,中德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249,999,991.26元。2018年2月2日,中德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的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足额划至中孚实业指定的资金账户。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2月5日出具的(2018)京会兴验字
第 02000002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9,999,991.26元。截至2018年2月2日止,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扣除相关
费税后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37,544,991.26元。另外,扣除本次发行律师
费1,600,000.00元、审计费1,000,000.00元、登记费219,683.65元,增加增值税
影响705,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430,307.61元,其中,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19,683,654元,增加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