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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 沪市 中孚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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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5:中孚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08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73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7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

近期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对发行对象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由6名调整为2名。原认购对象河南豫联能

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变,原认购对象北京蓝巨房地产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恩伟业(深圳)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厦门文创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向日葵朝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终止本次认购。

    公司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张松江先生、姚国良先生、薄光利先生、马文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对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553,602,806股(含553,602,806股)调整

为不超过219,683,654股(含219,683,654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各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数量及金额如下:

序号              认购方名称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数量(股)

 1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5,000       149,384,885

 2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        70,298,769

                  合计                                 125,000        219,683,654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公司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张松江先生、姚国良先生、薄光利先生、马文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对募集资金投向的调整

    鉴于公司拟将“河南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融资方式由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调整为其他融资方式实施,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15,000.00万元(含315,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25,000.00万元(含125,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公司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张松江先生、姚国良先生、薄光利先生、马文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版)的议案》;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版)》进行了相应修订,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版)》。

    公司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张松江先生、姚国良先生、薄光利先生、马文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四次修订版)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董事会同意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版)》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版)》。

    公司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张松江先生、姚国良先生、薄光利先生、马文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2017年6月)>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6月)>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部分原认购人不再继续参与本次认购,经与原认购人协商,公司与原认购对象北京蓝巨房地产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恩伟业(深圳)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厦门文创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向日葵朝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2017年6月)》。

    公司与发行对象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6月)》。

    公司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张松江先生、姚国良先生、薄光利先生、马文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五次修订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75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收购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76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7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7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79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8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81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7,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8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机器设备为抵押在建设银行绿城支行申请1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以部分机器设备(经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评估,该部分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29,524.75万元)为抵押在建设银行绿城支行申请1亿元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为3年,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7年6月23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