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limited liability)
独立董事意见函
我们作为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本公司拟续聘任廖湘文为总裁;根据总裁的提名,本公司拟续聘黄毕南、温珀玮为副总裁,聘任文德良、杜猛为副总裁,以上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审阅相关议案和被提名人的考核报告,并参考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意见,独立董事未发现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有关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高管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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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白 华 独立董事 李飞龙 独立董事
缪 军 独立董事 徐华翔 独立董事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