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6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应回购股份已完成回购,共计2,529,307股
回购价格:总价人民币1元
公司总股本由766,933,698股变更为764,404,391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药控股就国控北京、国控康辰、国控华鸿、国控天星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畅新易达就国控北京、国控华鸿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康辰药业就国控康辰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北京天星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6,094,617.35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为159,094,937.65元),与承诺的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505.35万元相比,差额为38,958,882.65元,完成比例为80.03%,未能实现盈利预测承诺。按照股份补偿的计算公式计算,交易对方国药控股应补偿股份数为2,529,307股。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以1.00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国药控股持有的公司2,529,307股有限售流通股股份,以履行其业绩补偿义务。(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本次实施回购国药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2,529,307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33%,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00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国药控股持有公司的2,529,307股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披露回购注销股份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卖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8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 比例(%)份总数 股份数 比例(%)
有限售股份 489,290,272 63.80 2,529,307 486,760,965 63.68
无限售股份 277,643,426 36.20 / 277,643,426 36.32
总股本 766,933,698 100 2,529,307 764,404,391 100.00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