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临 2020-08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202,429,149 股
发行价格:4.94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六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4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精工钢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2020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
开发行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7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
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3 号),该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43,133,560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202,429,149 股,均为现金认购
4、发行价格:4.94 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96.06 元
6、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108,089.49 元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89,891,906.57 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9、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202,429,149 股,发行价格为 4.94 元/股。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 17:00 止,本次发行的 20 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
安的发行专用账户。2020 年 8 月 2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6891 号《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认购资金验资
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 17:00 止,国泰君安指定的银行账
户已收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20 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96.06 元(大写:玖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陆元零陆分)。
2020 年 8 月 21 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
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8 月 2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 6798《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
告,截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96.06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108,089.49 元(不含增值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891,906.57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02,429,14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787,462,757.57 元。
2、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精工钢构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精工钢构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202,429,149 股,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96.06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483 号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 20 家,不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配售对象全称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元) 锁定期
(股)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226,720 134,499,996.80 6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国人
2 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 24,291,497 119,999,995.18 6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495,951 101,249,997.94 6
4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玄元 14,210,526 70,199,998.44 6
元定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阳光资
5 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定增优选 1 号资 12,145,748 59,999,995.12 6
产管理产品”)
6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145,748 59,999,995.12 6
(代“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7 “中和资本耕耘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10,728,744 52,999,995.36 6
金”)
8 王洪 8,502,024 41,999,998.56 6
9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7,085,020 34,999,998.80 6
1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680,161 32,999,995.34 6
1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72,874 29,999,997.56 6
1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6,072,874 29,999,997.56 6
13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 6,072,874 29,999,997.56 6
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
14 工商银行-华泰资产定增新机遇资产管 6,072,874 29,999,997.56 6
理产品”)
15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基本养老保 6,072,874 29,999,997.56 6
险基金三零三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
16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 6,072,874 29,999,997.56 6
份有限公司”)
17 磐厚动量(上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072,874 29,999,997.56 6
18 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