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5-06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重大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收到绍兴市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浙江精工成功中标“梅山江商务楼A区、B区工程”(以下简称“梅山江项目”),将以“预制钢结构集成建筑体系”承建该工程。项目金额约3.85亿元,约占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的5.59%。
公司“预制钢结构集成建筑体系”,即精工GBS绿色集成建筑体系,立足原有的钢结构主业,由钢结构构件的设计、生产、安装,向钢结构建筑物的设计、生产、安装延伸;同时,强调结构系统、楼面系统、墙面系统等的部件化率,实现“像设计汽车一样设计房子、像造汽车一样造房子”。梅山江项目的中标,标志着精工GBS绿色集成建筑体系全面市场化推广的开始。
一、项目情况介绍
梅山江商务楼A区、B区工程项目是位于绍兴镜湖新区的商用办公楼。该项目共建造5幢,每幢5层,建筑面积共约10万平方米。该项目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招标,以综合评估法,最高分中标方法选拨。项目内容包括地下室建设、地上集成建筑体系、幕墙体系及设备专业(水、电、智能化、电梯、空调等)和部分精装修。
二、交易对方(发包人)概况
绍兴市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翔,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绍兴市中兴中路225号505室,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工程咨询。
交易方与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业务承接不构成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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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梅山江项目是绍兴巿推广建筑工业化试点项目。精工GBS绿色集成建筑体系,在与业内多种工业化建筑体系竞标中,以较高的分数脱颖而出、顺利中标,标志着精工GBS绿色集成建筑体系经历了集成建筑技术的研发、样板楼的试制,已全面进入市场推广阶段,其技术的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均获得了巿场的认可。此项目的中标将具有较高的行业示范性,为精工发展GBS绿色集成建筑体系具有重要的推进意义。
2、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体现了公司由“建筑钢结构承建商”向“钢结构建筑系统服务商”的转变。精工GBS绿色集成建筑体系,作为精工钢构业务升级的重要产品,无论在业务规模扩大的速度还是盈利能力上,都较原有钢结构产品有提升。因此,项目的承接对于精工钢构实现业务升级、加快业务增长速度有重要意义。
3、该项目的承接将对公司2015-2016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该项目的承接不构成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