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3-03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有
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0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后
公司董事会依据证监会下发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进行
了适应性修改,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0年11月19日,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 201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0年12月6日,公司201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10 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
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确定2010年12月10日为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201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201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调整为1830万,
首期授予的价格调整为6.73元。同时会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预留股权授予数为180万股,授权日为
2011年7月8日,行权价格为12.82元。2012年7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1年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6.66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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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为12.75元。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2013年5月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即:以公司2012年末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4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3,462,64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2012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13年6月实施完成
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现依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八条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派息:P = P0-v
P0: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每股派息额;P: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以上计算方法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计算得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价格为:6.66-0.04=6.62(元) ;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75-0.04=12.71(元) 。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精工钢构此次因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导致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依据《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可以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拟定的调整结果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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