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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9 沪市 中金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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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黄金: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公告日期:2009-10-13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09-026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知于2009 年9 月29 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 年10 月12 日在北
    京召开。会议应到9 人,实到6 人,董事长孙兆学先生,董事宋鑫先生、杜海青
    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孙兆学先生、宋鑫先生分别授权委托董事刘冰
    先生,杜海青先生授权委托董事刘丛生先生代行本次会议全部职权。会议由董事
    刘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表决,会议
    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竞购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三家公
    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孙兆学、
    王富江、宋鑫、刘冰、刘丛生、杜海青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该事项将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内容详见《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竞购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三家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28)。
    二、全票通过了《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王家沟尾矿库建设项
    目的议案》。内容详见《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09-027)。
    三、全票通过了《关于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排山楼金矿深部开
    拓工程的议案》。内容详见《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公告》(公告编号
    2009-027)。
    四、全票通过了《关于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采选技术改造工程的
    议案》。内容详见《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09-027)。
    五、通过了《关于为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工程项目提供贷
    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 亿
    元贷款担保,期限一年。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独立董事
    徐泓弃权的理由为河南金源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公司该项担保事项存在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该项对外担保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六、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
    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 年10 月28 日(星期三)上午10:00 开始,会期半
    天。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 号黄金业务楼。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
    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四川通用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工程项目提供贷款担
    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工商登记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6.审议《关于竞购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三家公司股
    权的议案》。
    上述1、2、4、5 项议程已于2009 年7 月1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9 年7 月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刊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出席会议人员:
    1.2009 年10 月2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
    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9 年10 月26 日。
    3.登记联络方式:
    电 话:(010)84117017
    传 真:(010)8411048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 号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应雯 燕嘉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金黄金股
    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议案投赞成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1):
    2.身份证号码(附注1):
    3.股东帐号:
    持股数(附注2):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 年 月 日
    投票指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 (附注3)
    委托人签名:
    (盖章)
    附注:
    1.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
    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2.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
    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
    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